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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個人申請-旭日招生甲組(人文、科管、教育)複試相關事項與複試時間初版
國立清華大學個人申請-旭日招生甲組(人文、科管、教育) 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個別面談時程表及注意事項
一、複試時間:107年4月15日(日)9:00至12:15。 二、報到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工程一館3樓302室(考生及家長休息室),請考生於複試開始前30分鐘至報到處進行報到。 三、複試地點:第一組-國立清華大學工程一館305-2會議室 第二組-國立清華大學工程一館305-1會議室 第三組-國立清華大學工程一館307 會議室 (由工作人員查驗資料後帶領應試考生前往,請考生至報到地點等候,勿直接至複試地點)。 四、複試順序: (1) 請參閱本公告附件107學年度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選旭日招生(甲組)複試時間(暫定) ,接受更改複試順序期限至4月11日(三)中午12:00整,請考生於期限內來電或來信告知,逾時不受理。 (2) 欲更改複試順序者,本單位會盡量安排,但為顧及所有考生應試權益,僅接受上午、下午順序些微更動,考生不可指定特定時段,亦不接受改期、延期等要求。 (3) 4月11日(三)下午15:00會公告正式複試順序時間表,屆時再請考生上網確認時間。 五、考生應試準備文件: (1)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,或貼有近照之其他身分證件正本(例如:IC健保卡或護照等)以備查驗。 (2) 請繳交含本人簽名的學習檔案正本、學系就讀志願表正本。 (3) 如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、特殊境遇家庭者,請出具報名時檢附之政府證明正本供查驗。 六、本校補助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學生來校面談交通費(限大眾運輸工具)及部分住宿費(最高補助至1400元,超過之金額將無法補助,前述補助僅含外縣市之考生),並請提供相關單據存根。補助對象限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之考生本人,當天限補助乙次。欲申請補助者,請於4月13日(五)中午12:00前填寫表單(http://spadms.web.nthu.edu.tw/files/87-1906-2465.php?Lang=zh-tw)以便後續作業。 七、考生可於報名系統之「報名相關報表列印」,列印「汽車入校臨時停車證」,亦可出示本須知免費入校停車。 八、面談時請穿著平常外出便服或高中制服即可,著裝以整齊及大方為原則,不須刻意治裝。 九、交通資訊:清華大學交通路線資訊、校內地圖等,請參考本公告附件。 連絡電話:03-5715131分機33006 招生策略中心 陳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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